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请登录)
项目名称:城市更新项目二次装修垃圾清运服务
预算金额:3076967.7元
采购需求: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主要服务内容 |
预算金额(元)已含税 |
保证金(元) |
|
1 |
1-1 |
城市更新项目二次装修垃圾清运服务 |
一项 |
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3076967.7元 |
3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
明细 |
描述 |
|
a1投标函 |
|
|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正本应为原件 |
|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 |
|
a4财务状况报告 |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
|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
|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
|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若有)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a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
A9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
|
a10投标保证金凭证 |
保证金转账凭证 |
其他资格要求
|
明细 |
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 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 规定,(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 年12月25日至 2025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8:30 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