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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炼化公司2026年含磷废水结晶盐外委处置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24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炼化公司2026年含磷废水结晶盐外委处置服务(第二次),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大庆炼化公司2026年含磷废水结晶盐外委处置服务

2.2主要服务内容:大庆炼化公司化工一部丙烯酰胺装置产生含磷废水结晶盐(一般固废),预计1100吨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置或资源化利用。

2.3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服务要求》。

2.4服务地点:大庆炼化公司。

2.5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6HSE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大庆炼化HSE要求及合同要求执行。2.7最高投标限价(含6%增值税):处置费用单价:590元/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3投标人具备盐类固体废物(包括硫酸钠、磷酸钠、氯化钠等)无害化处置或资源化利用的能力,投标人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及其对应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包括专家评审意见)或排污许可文件,提供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公示的截图或“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示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保护验收文件或排污许可文件均需体现投标人对盐类固体废物(包括硫酸钠、磷酸钠、氯化钠等)的无害化处置或资源化利用方式。

3.1.4投标人承诺合同签订前提供承担本项目服务所需特种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有效证件。

3.1.5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的结晶盐无害化处置或资源化利用全过程合法合规。

3.1.6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招标人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并出具现场考察报告,如与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相符,发布中标通知书;如与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不符,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12-24 17:00:00至2025-12-29 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6-01-04 13:3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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