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芗城区学校基础设施组团建设工程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服务(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5-12-24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芗城区学校基础设施组团建设工程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服务(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数量

采购标的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谈判保证金

1

1-1

1项

芗城区学校基础设施组团建设工程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服务(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

290000

29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承诺函:1、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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