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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请登录)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某单位食堂集中采购主副食品及配送项目(包括米面粮油类、果蔬类、肉类、调味品类等)。(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服务期限:1年时间
(三)服务标准:满足采购单位要求
(四)预算金额:28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
(五)服务地点:甘肃省天水秦州区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财务状况: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四)纳税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五)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保)(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八)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九)无行贿记录查询: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证明。(十)履约能力: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十一)非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十二)供应商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格式自拟)。(十三)供应商无“三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资独资)和外商、港澳台商投资背景(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一)申领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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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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