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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区宿办楼暖气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5-JKZBKF-G4741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南区宿办楼暖气改造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增加1台空气源热泵机组,同步改造机组外接主管道。
2.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
3.工期要求:20日历天。
4.项目预算:99629.31元。
5.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为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或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四)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自行携带证明文件或承诺函)。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至 2025年12月29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日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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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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