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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氧气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2-25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氧气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7.325万元

最高限价:67.325万元

采购需求:现有10立方液氧罐一个,5立方液氧罐一个,液氧年用量约700吨。医用氧气瓶(气体:10L氧气约500瓶、40L氧气约50瓶)具体数量以医院实际使用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监督单位:聊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能力;

(2)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涵盖医用液氧或者医用氧或者医用氧(液态)或医用氧液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如供应商为医用气体代销企业,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医用液氧或者化学药(含医用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生产厂家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涵盖医用液氧或者医用氧或者医用氧(液态)或医用氧液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的《药品再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如委托运输的,应提供双方的委托运输协议、运输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及运输公司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25日09时00分至 2025年12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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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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