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买方):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或简称“桥头铝电”)属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是以铝冶炼、铝产品深加工、阳极炭素生产三大产品为主的大型国有企业。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宁张公路30 公里处。根据桥头铝电2026 年槽大修内衬材料氮化硅结合碳化硅侧块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需求计划,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2.2 招标范围及交货地点
2.2.1 招标范围
该项目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桥头铝电招标采购槽大修内衬材料氮化硅结合碳化硅侧块,该项目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项目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2.2.2 计划交货时间:2026 年2 月27 日起安排送货,3 月15 日完成首批次20 台电解槽大修材料全型号到货、5 月10 日完成第二批次20 台电解槽大修材料全型号到货、6 月15 日完成第三批次18台电解槽大修材料全型号到货。合同生效后分批交货,最终按买方要求时间完成供货,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2.2.3 交货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宁张公路30 公里处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库房(车下交货)。
投标人提供的槽大修内衬材料氮化硅结合碳化硅侧块除符合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外,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质量要求。
2.3 主要工作内容
2.3.1 招标内容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辅业外包 招标文件
主要物资:槽大修内衬材料氮化硅结合碳化硅侧块,所供物资标准应符合技术规范。
2.4 主要工作内容
2.4.1 所采购材料的设计、制造、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
2.4.2 物资材料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2.4.3 提供所供物资的使用说明书及检测报告;
2.4.4 质保期:质保期:一年,自物资验收结束之日算起,质保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需免费到场进行解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国” 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3 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5 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6 投标人没有处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氮化硅结合碳化硅
侧块生产企业。
4.2 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 项及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
5.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12 月23 日至2025 年12 月29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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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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