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贵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北京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供应商入围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3.1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行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维修经营业务须具备二类及以上资质;
3.3信誉承诺: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书);
3.4信用要求:
3.4.1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页面中的“下载信用信息”功能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pdf整版页面;
3.4.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查询截图且查询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且查询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及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出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且能清晰辨认)
3.6纳税证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2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成立不满3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至今纳税证明(包含零申报)及社会保障资金交纳的有效证明材料;无需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出具无需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
3.7人员要求:拟派人员须具有获得国家专业资格证书的技术服务人员,工种包括:钣金、电工、机修(中级、高级)、检验员至少各1名。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入围后为拟派人员购买意外保险或缴纳社保,在合同执行期内不断保,招标人有权核验保险缴纳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8本地化服务承诺: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30日内在合同签订前在服务区域范围内设立完善的经营服务场所。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4日23时59分00秒---2025年12月31日17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5日09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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