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作为新一轮产业革新的核心驱动力,人工智能正在改变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和思维模式,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生产力进步,进一步释放历次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积蓄的巨大能量。以深度学习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飞速发展、工程化能力不断增强,在以智慧城市、智能制造、智慧医疗、自动驾驶、智能安防、智慧教育、智能电信等领域为代表的千行百业应用持续深入,AI与产业已经呈现深度融合态势。
智算中心是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建设和“东数西算”工程的核心关键,“东数西算”工程的全面实施,也会为智算中心带来发展机遇。智算中心主要面向人工智能尤其是深度学习应用,通过一站式调度平台,高效调度人工智能训练和推理任务,充分发挥GPU服务器、并行文件存储、无损网络的性能优势,全面支撑人工智能模型孵化和产业融合。
此次项目旨在整合青海算力资源池能力,形成统一的算力调度能力,满足东数西算国家工程东部地区算力需求;通过算力调度平台解决上下游合作伙伴在算力销售和运营中的政策补贴问题;按照国家算力调度规范,不断升级算力调度能力,打造算力调度业务场景应用
1.2招标内容
1)采购内容:(1)建设智算资源池,实现AI算力的精细化管理和分配,提高现有资源的使用效率。针对AI模型开发场景使用动态加载、动态释放功能,可以减少闲置资源;针对AI模型推理场景,可以使用AI算力切分功能,按需分配所需的AI算力;针对AI模型训练场景,可以使用远程调用、跨机聚合等能力,快速提供模型所需的AI算力资源。最终实现异构AI算力管理和调度的相关能力,解决AI业务增长对平台和算力需求产生的各种矛盾。(2)建设算力互联调度平台,建设统一运营子平台、服务交易子平台、算网调度子平台、监控保障子平台和一体化指挥中心,完成集群内部各算力中心的资源上架展示、交易订购、服务保障以及动态监测,打造算力监管和服务供给体系。(采购估算金额:440.00万元(不含税),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09新技术应用系统及产品,CP01266云管理平台,CP01270其他新技术应用系统及产品。)
2)实施地点:青海省海东市。
3)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付完成。
4)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技术规范书和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5)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三年免费售后服务。
6)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情况: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7)本项目采用的合同文本版本号ZGDX2024042。
8)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家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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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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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电信青海分公司2025年智能算力池建设工程 |
智能算力池 |
- |
1 |
青海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登录)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44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 2.1.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函,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5 投标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需提供已开具的发票或能开具发票的证明材料)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1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1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1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 2.3.3 投标产品 2.3.4 2.3.2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出之前承担过(同类项目:云服务项目)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扫描件;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订单扫描件,业绩时间、金额均以订单为准。注: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影印清晰可辨,框架协议与订单相互之间无法明确体现关联性的,还须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上述两者的关联关系,否则不予认定,合同原件备查。另外为方便统计,须提供合同与订单汇总统计表。
2.3.8 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1月01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