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无锡市2025年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履约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最高服务收费费率为实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费总额的3%,合同履行期间服务收费总额不得超过480.0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服务收费费率=1-优惠率,优惠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采购需求:
为无锡市应急管理局提供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履约管理等服务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8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供应商的法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出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具有的经国家有关权威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或《保险中介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扫描件加盖公章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9.被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由投标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的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能够合法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
2.供应商须具有经国家有关权威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或《保险中介许可证》;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内(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不满3年,则要求为自成立以来)无不良经营行为,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被授权代表应为投标供应商在职职工(提供由投标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的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拒绝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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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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