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涵盖食堂日常所需的主要食材,包括肉类、水产类和加工类和谷物细粉类、植物油类、其他食品类、蔬菜类、调味品类、水果类以及其他农副食品类等类别,分包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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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万元)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万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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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一 |
肉类、水产类和加工类 |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6年度食堂所需肉类、水产类和加工类食材,含相应配送。 |
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55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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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 |
谷物细粉类、植物油类、其他食品类、蔬菜类、调味品类、水果类以及其他农副食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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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6年度食堂所需谷物细粉类、植物油类、其他食品类、蔬菜类、调味品类、水果类以及其他农副食品类食材,含相应配送。 |
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75 |
7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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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地点: 1.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税务局食堂; 2.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税务局金口岸大厅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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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分为二个包,包为不可拆的最基本的单位,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任选一个分包或者对所有分包进行投标;对多个分包同时进行投标的,应当分包分别编制投标文件、独立投标。供应商按照分包金额进行折扣率投标报价。采购食材按实际采购量乘以价格(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定价和结算依据)乘以折扣率进行结算,合同总结算金额不超过该采购包的预算。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本项目包一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各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实填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本包中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4日 至 2025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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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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