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他”的第42点“招标代理费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货物类】的50%收取。由中标人支付。”修改为“招标代理费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货物类】的50%收取。由招标人支付。”。2、原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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