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达芬奇内窥镜手术控制系统及附件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预算金额:1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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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服务周期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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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芬奇内窥镜手术控制系统及附件维保服务项目 |
1年 |
196万元 |
1.项目标的及采购限价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报价无效。如报价超出本项目设置的最高限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2.服务时间:按合同约定服务期1年。
3.服务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0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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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谈判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谈判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价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价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报价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价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中不存在近三年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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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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