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一名中标人,中标人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承担对厨房内和轻食区的装修(包括档口改造),食堂(包括小单间)所需的设备、家具配备,循环利用餐具的配备、智慧食堂系统及设备、食堂监控(包括可视化明厨亮灶),食堂所有的水电费等,同时负责日常运营所需所有原材料的采购、结算,餐品的制作提供,食堂的日常管理等服务。
注: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书”。
1.2项目预算:每年金额预估为471万元人民币(含税)。
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1.4服务期限:本项目总服务时长为六年,合同签订方式采用“2+2+2”。
注:由招标人组织项目考核,如中标人考核合格,合同期自动顺延至下一周期(合同期内);如考核不合格,本项目合同于考核当年年底终止。
1.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6服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以及招标人需求书、合同所列相关条款。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分公司投标须得到总公司授权,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盖章授权函)。
2.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声明函》。
2.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须含食品)。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2.5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含在营)2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含)的餐厅/食堂承包管理服务或餐饮服务(包含餐饮管理服务或餐饮配送服务)项目业绩案例。
注:投标人须至少提供2份有效业绩证明材料。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填报的内容进行评审。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自2025年12月24日15时30分至2025年12月31日17时30分……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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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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