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稽查二科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519960元整
采购需求:稽查二科安保服务项目1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服务期限为一年,2026年1月18日起至2027年1月17日。本项目属于长期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采购人可视中标供应商履约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格式自拟),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标处理)。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需注明经营者信息。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2)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③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⑤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必须具有市级或以上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非广东省注册的供应商还须提供在深圳市公安机关备案的开展保安服务活动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中标后且合同履行前在深圳市公安机关办理完开展保安服务活动备案(提供备案证明文件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同时提供分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颁发的设立(成立)分公司相关备案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相关备案证明材料及《保安服务许可证》);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年1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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