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ZD
项目名称:延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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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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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应急预案修编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6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出具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列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至 2025年12月3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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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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