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3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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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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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2025年度海淀区公共管理综合保险项目 |
350 |
1 |
为海淀区113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196家学校及幼儿园,8家承担政府公共服务的企业、44家区属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公共管理综合保险保障服务。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合同期届满后,在国家政策条件允许且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情况下,可视服务情况与中标人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项目总服务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此次采购内容为保险服务,保险行业属于特殊行业,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可以以分公司的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但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则必须针对本项目出具对某一分公司的唯一授权,且总公司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出现总公司和分公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或者总公司授权多个分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须为最终为本项目出具保单、收取保险费的经营机构(投标人名称须与保险费发票名称一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12-25 至 2025-12-31 ,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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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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