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采购项目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小雅·鹿鸣项目经理部,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施工所需的保温材料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诚邀各潜在供应商参与。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东至南沙港,南至涵养林地,西至农村道路,北至黄浦江,总建筑面积100921.04m²,其中1#酒店建筑面积48609.99m²、2-1#商业2757.04m²、2-2#商业4787.62m²、2-3#商业4787.62m²、3#酒店商业配套155.88m²、4#酒店配套服务43.54m²、5#开关站130.68m²、6#地库3964 8.67m²。
本工程整体设 1~2 层地下室,基坑总周长约 838m,总面积约27162m2,地下一层区域基坑开挖深度约 5.05~6.25m,周长约662m,面积约 15504m2;地下二层区域基坑周长约 563m,面积约11658m2,基坑开挖深度约10.45~10.30m。
项目名称:小雅·鹿鸣项目
工程所在地: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渔沥村
合同工期:948日历天
开工日期:2023年12月28日至2026年8月1日
合同造价:303669998.86元
2.2采购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等,详见附表1)。
附表1. 物资包件划分及售价
谈判物资包件清单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谈判保证金(万元)(缴纳形式二选一) |
备注 |
|
|
银行转账(万元) |
投标保函(万元) |
|||||||
|
1 |
xps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不带表皮) |
BWCL-01 |
87.5mm厚(B1级) |
㎡ |
17500 |
2 |
2 |
|
|
2 |
xps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不带表皮) |
100mm厚(B1级) |
㎡ |
2600 |
||||
|
3 |
泡沫玻璃保温板 |
20mm厚A级 |
㎡ |
13200 |
||||
注:本次采购物资的具体规格、需求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表2。
附表2. 供应商资格条件
|
序号 |
物资名称 |
供 应 商 资 格 条 件 |
|
1 |
保温材料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2023年至2024年连续两年的财务报告或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xps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泡沫玻璃保温板至少各一份近三年(2023年至今)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至少二份及以上近三年(2023年至今)国家重点工程或重点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发票等)。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要求至少提供一份同类谈判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供应商履约情况证明;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供应商;在近两年内谈判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查询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需查询法人及法人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 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附“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不接受被采购人 所在单位列为黑名单或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 7.其他要求:①生产厂不得与其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②投标人应具备指导现场施工的能力。 |
3.2其他要求
3.2.1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与谈判。
3.2.2供应商必须提供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物资,且生产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谈判承诺一致。
3.2.3本次谈判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谈判文件单独封装)。
3.2.4本次谈判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谈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谈判供应商;不接受被列入采购人及其上级单位“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的谈判供应商。不接受被列入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内的谈判供应商。
3.2.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
3.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2.7成交能力限制:无。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响应”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