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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引进校园维修改造项目工程咨询服务单位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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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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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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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额度 |
0.00元(根据《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青海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青建价协〔2023〕24号)文件有关内容执行折扣计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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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青海大学校园维修改造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审核、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核、施工过程造价咨询管理、项目结算审核及出具结算报告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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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 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含)及以上职称。 (2)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供应商,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并符合《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省外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进青登记的通知》(青建工〔2021〕240号)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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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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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方式 |
2025年12月25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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