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6年威远区块一体化提速现场工具服务已由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2026年威远区块一体化提速现场工具服务。
2.2项目概况:我司拟在威远区块提供一体化提速工具服务。为减少钻井过程中的阻力,大幅提高机械钻速,缩短钻井周期,控制井眼轨迹,减少复杂的发生。我司工具能力短缺,需引入外部承包商为我司提供服务。项目预计总费用960万元(含6%增值税)。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3招标范围:基本服务选项:一体化钻井提速工具服务(含:钻头+震击器+水力推进器+方位伽马)。上述服务是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服务项目,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选择使用上述服务。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4服务地点:四川威远区块作业现场及招标方指定的相似区域作业现场。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
2.6项目结算方式:按进度支付,根据招标人付款进度安排,单井施工结束,服务项目由招标人验收合格,招标人收到投标人出具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于180日内支付,如投标人提供的发票不能抵扣的,投标人应负责更换发票,招标人不承担延迟支付的违约责任。
2.7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8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价格得分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通过初评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为N,当N≥3时,推荐综合排名前3名中标候选人,确定综合得分排名前2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按照中标人排名由高到低,排名第1的中标人分配60%工作量,排名第2的中标人分配40%工作量。
当N<3时,由评标委员会从价格、商务和技术等方面综合判定是否具备竞争性,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价格、商务和技术等方面均具备竞争性的理由,推荐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1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分配100%的工作量。如果评标委员会经评议认为缺乏竞争性,本次招标失败。
若中标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出现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未达到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的要求或中标人投标文件(含澄清补正文件)及合同承诺标准,或不能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及时提供技术服务保障等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
排名靠前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履约能力评估不合格、或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按照管理权限报批后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招标。
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扫描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3人员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至少1名管理人员,开展技术、生产运行组织、HSE和结算等工作。(投标人作出承诺)。
服务队伍要求:服务队伍单井要求配备仪器作业人员至少3人,其中定向井作业人员1人、仪器作业人员2人,以满足现场作业要求。现场服务人员在上井作业前必须取得属地认可的有效井控培训合格证及硫化氢培训合格证;上岗前需通过招标人组织的HSE入场培训。(投标人作出承诺)。
*3.4设备机具要求
*3.4.1工具数量:投标人需具备同时为2口井提供一体化提速的能力,且每口井至少具有2套一体化提速工具,包括:PDC钻头、随钻震击器、水力推进器和方位伽马,并能提供设备清单及工具获取渠道证明材料。若为自购仪器,提供工具购买证明,包括合同及购置发票;若为自主生产,需提供自主生产证明(出厂证明和合格证);若为授权使用商,提供制造商授权且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若为租赁工具的提供租赁合同及对应发票,且承租方和出租方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4.2工具能力(投标人出具制造商中文产品说明书):1)随钻震击器:要求为液压双向随钻震击器,连续震击次数≥400次;
水力推进器:要求工具具有整体通孔设计,工具不包含橡胶件,不干扰MWD,适用于水基泥浆和油基泥浆,减少静摩擦,提高定向作业机械钻速。
*3.4.3工作温度:满足工作温度≥125℃,服务工具应满足施工井的温度要求,投标人出具制造商中文产品说明书。
*3.4.4设备参数要求(投标人出具制造商中文产品说明书):水力推进器:工作频率12-20 Hz(含本数)。
*3.4.5工具适应的钻井参数(投标人出具制造商中文产品说明书):能适应顶驱转速:60~120转/分;排量范围30-35L/s;能够适应井眼尺寸:215.9mm;能满足有效钻压12-15T;适应2.0g/cm3以上高密度油基(或水基)钻井液;工具压降≤2MPa。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至少1口井一体化提速工具服务(含以下所有工具:钻头+震击器+水力推进器+方位伽马)业绩。提供合同、结算发票或业主方盖章的工作量签认单扫描件。
*3.6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须有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签章。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报告编码。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7.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一般A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影响项目履行的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7.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4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5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3.7.1-*3.7.3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7.4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7.6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的“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3.8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承包商企业安全环保诚信承诺书》、《招标项目合规管理承诺书》、《投标人承诺书》(见附件1-3),未提供将否决其投标。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9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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