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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数字大脑系统开发项目、智慧高速综合指挥中心设备及系统验收服务采购公告
日期:2025-12-24 收藏项目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大通数字大脑系统开发项目、智慧高速综合指挥中心设备及系统验收服务。

1.2采购预算:标段一:约178000元;标段二:约90000元。

1.3招标范围:

(1)标段一:为大通数字大脑系统开发项目验收服务,协助业主完成信息化项目的验收工作,主要涉及依据经批准的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招投标文件、合同、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等资料对信息系统进行检测。检测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及云平台的用户文档集、功能性、性能效率、兼容性、易用性、可靠性、信息安全、维护性、可移植性、源代码分析内容,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2)标段二:为智慧高速综合指挥中心设备及系统验收项目,协助业主完成信息化项目的验收工作,主要涉及依据经批准的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招投标文件、合同、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等资料对信息系统进行检测。检测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及云平台的用户文档集、功能性、性能效率、兼容性、易用性、可靠性、信息安全、维护性、可移植性、源代码分析等内容,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验收为止。

1.5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的相关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

1.6标段划分:2个标段。投标人可就其中1个标段参加投标或2个标段均参加投标,但1个投标人仅能中标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授予的CNAS认可资格或有效期内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应包含通用应用软件。

2.3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2.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5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29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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