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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玉门通道物流港服务区委托运营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2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丝绸之路玉门通道物流港服务区委托运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0元

采购需求:丝绸之路玉门通道物流港服务区委托运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合同履行期限:3年,三年后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或养老机构或医疗机构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或者法定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或其他免税材料,新成立及零申报的企业或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或养老机构或医疗机构等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文件为准;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6年01月0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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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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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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