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相关要求,以及土建项目实施经验,为减少重复采购的流程,及时开展常规行政审批、工作准备,提高效率 ,拟将土建全过程中涉及技术支撑、行政手续的13项服务进行集中采购,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支撑全省土建项目实施;服务范围:涵盖项目从启动建设到取得“产权证”的全过程技术服务工作,包括报建许可、评估评审、勘探测绘、 专项验收等。
1.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预计合同执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框架金额仍有剩余,则自动延期一年)。
1.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5是否框架采购:是。
1.6预估含税金额:7,856,720.33元;
1.7★本项目最高折扣限价为100%,超过最高折扣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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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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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 |
基建咨询、服务(地市) |
项 |
7412000.31 |
2.资格要求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2.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2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若为一般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c.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d.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投标人若为小规模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a.承诺在结算付款时开具(含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b.提供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代开)的扫描件。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提供承诺书。
2.4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
(2)财产被重组、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且影响本项目履约的;
(3)被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在执行期内;
(4)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被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含分公司)公告在同类项目列入禁止合作期的。(同类项目包含:非省会地市基建专业服务)
存在以上情形的,判定资格审核不合格。
2.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出具《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6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机构类别:二类机构及以上)。
2.7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
3.1标书售卖时间为 2025年11月21日23时59分至2025年11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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