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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临港加工制造园千家农副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2-24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乐东临港加工制造园千家农副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乐东临港加工制造园千家农副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④若为自然人: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6.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其中备案咨询专业包含建筑,备案服务范围为规划咨询、项目咨询(提供查询的备案公示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天08:00时-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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