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人保集团南中心办公楼阳光棚除锈翻新工程项目。
1.2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一家供应商对人保集团南中心办公楼楼顶总面积约1150平方米的阳光棚钢结构进行除锈处理,完成翻新涂装工作以及更换阳光棚板。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项目性质:工程。
1.5服务期限:60个日历天,具体施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6质保期:三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1.7实施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1.8项目预算:约48.58万元。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上级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各项资质;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2.2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应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须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2.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磋商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之日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6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需包含查询当天日期)并加盖公章。
2.7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及《人保投控(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及人保投控(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2.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2.10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高空除锈或翻新业绩;高空除锈业绩的证明材料需体现高空作业属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注:根据国家标准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高空作业指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2.11人员要求:供应商应配置现场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安全员可由现场负责人兼任),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书,以及有效的高空作业类证书。除现场负责人及安全员外,施工现场还须配置作业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2人需同时持有有效的高空作业类和焊接类相关作业证书。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方式
3.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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