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二期)及配套炉渣综合利用项目配套110kV配电工程
2.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750t/d,配置1×75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及对应烟气净化系统1套,配置1×3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建设规模:本项目本期机组在最大工况条件下,发电出力为30MW,配套110kV配电工程升压变主变容量选用40MVA。本期110kV出线1回,110kV母线主接线形式为线变组接线,新升压站110kV线路至园区110kV旧升压站。
3.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投标方必须确保工程一次验收合格。因投标方原因致工程未一次验收合格导致工程不能按计划工期完成竣工验收的,投标方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4.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项目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山林场大榄分场固废处理产业园内
7.工期:120日历天
8.最高限价:9,516,004.33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87,865.99 元(含税)、临时设施费65,429.43 (含税),不含税金额明细详见下表)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税金额(元) |
临时设施费不含税金额(元) |
|
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二期)及配套炉渣综合利用项目配套110kV配电工程-配套110kV配电工程 |
|||
|
1 |
建筑工程 |
990.34 |
526.50 |
|
2 |
安装工程 |
52783.46 |
30945.67 |
|
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二期)及配套炉渣综合利用项目配套110kV配电工程-新升压站配套110kV线路工程 |
|||
|
1 |
建筑工程 |
21560.66 |
11470.10 |
|
2 |
安装工程 |
5276.54 |
17084.73 |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有效资质:①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及承试三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或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5年第30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取得承装类二级(330千伏以下)及以上资质、承修类二级(330千伏以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1项 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或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700万元。
(1)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合同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业绩规模、项目内容、签订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
(2)中标后招标人调查业绩不实,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取消中标资格、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参与招标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等。
5.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的要求
5.1项目负责人1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电力工程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资格审查当日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5.2项目专职安全员1人,资格要求: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六个月,即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5.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5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提供承诺或声明)
6.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2 投标人以往合同履约中无不良记录,提供声明函,但与瀚蓝环境及其成员企业的合同履约情况以招标人提供的信息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8、已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交易平台V2.0】查询为准)。
三、招标文件领购即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当在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月12日17:00(北京时间)领购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