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2026年食堂餐厅品牌冷鲜猪肉类产品配送采购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招标人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品牌冷鲜猪肉类产品,共22个种类。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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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采购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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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 |
2026年食堂餐厅品牌冷鲜猪肉类产品配送采购 |
预估年采购数量165400斤 |
预估年采购金额240万元,按实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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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
2026年食堂餐厅品牌冷鲜猪肉类产品配送采购 |
预估年采购数量71600斤 |
预估年采购金额100万元,据实结算。 |
2.3投标人必须兼投,但不兼中,仅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如潜在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标段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则按照标段排序优先推荐其为标段一中标单位,标段二按照得分排名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
2.4标段一和标段二均选取一名不同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署采购供应合同。
2.5交货地点:(请登录)
2.6交货时间: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每天配送或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配送。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8本招标项目执行有效性以采购金额与服务期限先到者为准。
2.9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各标段最高限价如下:
标段一:240万元人民币;标段二:100万元人民币。
2.10其他:若招标文件无特殊说明,招标文件要求均适用于标段一及标段二,投标人按标段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实际缴纳注册资本以及办理在职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
(备注:
①实缴资本证明:如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或公司章程或纳税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权益变动表)等能够体现具有实缴资本的材料。
②在职员工参加社会保险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社保缴纳完税证明或当地人社局打印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准。)
(3)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的证书(提供对应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货品(品牌冷鲜猪肉类产品,不含其他肉类及相关冻品等制品)食堂配送采购合作业绩(不含向超市、食品加工企业、贸易商供货的业绩),其单份合同中该类货品某年度履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备注:
①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发票复印件作为支撑文件,缺一不可,金额以发票复印件为准;
②合同复印件需能体现出合同签约时间、合同签约主体、合同标的、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③合同及发票原件备查。)
3.3财务要求:
(1)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2-2024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应包括签署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
(2)或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有“复印件无效”字样的需提供原件备查,无需针对本招标项目开具)。
备注:以上证明资料二选一。
3.4 信誉要求:
(请登录)3.5 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须提供投标人关联关系单位披露表,格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2.10);
(2)投标人必须承诺所提供材料均真实有效,若材料虚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须提供承诺书,格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2.11);
(3)所投货品名称、税率应当与最终开票明细的名称、税率保持一致(须提供承诺书,格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2.11)。
(4)针对本项目资格要求的特殊要求:投标人如非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须具有生产企业的经销/代理权,提供经销或代理证书复印件或专项授权书(提供原件,格式自拟),如多家投标人经销或代理同一生产企业产品的,仅选择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
3.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4日8时30分至2025年12月31日16 时 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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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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