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622600
最高限价(元):16226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西宁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强基提质”七大行动——城北区零工市场“全域覆盖”行动(第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226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根据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宁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强基提质”七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人社局发〔2025〕250号)文件要求,城北区建设1个零工市场,设置劳动维权中心、柜面服务、信息发布、求职用工登记等区域,配备工作人员,为灵活就业群体提供岗位收集发布、就业创业指导等服务,全年发布岗位信息不少于12期次,组织现场招聘活动不少于10场次,解决就业不少于3000人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3.3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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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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