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三桥新街-大庆路-长乐路微改造系统治理工程施工交通标线工程已由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西安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概况:本项目三桥新街-大庆路-长乐路微改造系统治理工程施工交通标线工程,内容包含双组份涂料黄白色实、双组份涂料黄白色虚线,标记、横道线热熔施工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三桥新街-大庆路-长乐路微改造系统治理工程施工交通标线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清单。
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竞争性磋商为其中的:
(001)三桥新街-大庆路-长乐路微改造系统治理工程施工交通标线工程。
三、竞争性磋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市政公用工程企业资质进行投标时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以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进行投标时提供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
3.4供应商需提供 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5投标单位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至少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在本项目内参加磋商(提供相关承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4日12时00分到2025年12月30日12时00分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5日14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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