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条件
本次询价项目名称:赣州高速和畅运营管理公司机关食堂生鲜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询价人、合同签订人为:赣州高速和畅运营管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开展询价。
二、采购商品及质量要求
1.送货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龙岭镇南康收费站出口旁赣州高速和畅运营管理公司。
2.商品种类:肉类、家禽、蛋、水产品、蔬菜、粮油、干货、调味品、米面制品等。
3.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赣州高速和畅运营管理公司机关食堂食材质量参数、采购、验收及服务要求》。
4.采购金额:每月采购金额5万元左右。
5.合作期限:2年,从2026年1月至2028年1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三、本次询价的控制价上限及要求
1.控制价上限为:3204.84元。本次询价中挑选的140个商品为机关食堂常用食材,报价人根据清单分别进行报价,粮油、米面、干货及调味品等须在备注栏中标注供应食材的品牌、供货来源或制造商。报价人报价时应按照本询价文件、拟签订合同文本、《赣州高速和畅运营管理公司机关食堂食材质量参数、采购、验收及服务要求》并结合自身经营成本进行报价。报价人的单价、总价均不得高于本次询价的单价、总价控制价上限,否则视为不响应询价文件,而被询价方拒绝。按一次报价最低者原则,确定项目成交人。
该报价须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如仓储费、运输费、装卸费、人工费、保险费、验收费和相关一切税费,询价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2.合同第一年执行期内,成交人须按询价时报的单价供货且不予调整。合同期内第二年的第一个月,根据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价格监测或赣州市大中型农贸市场行情,经双方询价协商后确定合同第二年的供货单价,并签订补充协议后执行。
3.根据《赣云采交易平台收费标准(暂行)公告》,赣云采平台在项目评审结束后,向中标企业收取费用。中标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赣云采平台指引完成费用缴纳,费用完成支付可下载中标通知书。
四、报价方资格要求及业绩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有合法销售经营权,具备相应经营、生产采购产品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证件,所投产品在经营许可范围内。
3.具有食品供货正规发票、溯源清单等(需提供检疫或检验报告),并承诺遵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4.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依法缴纳税收,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或不良信用记录。如供货中出现质量、数量等不符合要求的问题,依据双方签订的供货合同处理。问题严重时询价人有权单方面取消成交人的供货资格。
5.能独立安排供货,不得分包或转包。在赣州市城区有超市、配送中心、冷藏配送车辆等,有实体化经营场所、设施、商品,并销售此次采购内容的商品类别(只具备仓库或仓储功能,不具备实体经营销售活动的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6.报价人授权参加询价的人员需提供公司缴纳社保证明。
(二)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询价公告发布前1日)至少完成一个类似食品配送项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弄虚作假作废标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上述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报价。报价人之间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询价均无效。
五、评标原则:
采用经评审报价最低价法。
五、询价保证金
本项目询价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报价人必须在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询价保证金以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的原件,均应密封完好在一个单独的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在递交报价文件时一并递交给询价人,逾期不予受理。
询价保证金必须按上述的时限、密封要求递交,否则其询价保证金无效,询价人有权拒绝其报价文件。
询价保证金的核验及退还:由询价人核验并收取第一候选人的保证金,其余报价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如第一候选人的保证金不满足要求,则报价文件视为无效,保证金予以退还,再按候选人顺序收取并核验保证金,直至保证金满足要求)。成交人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及法律法规、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询价人有权拒绝退还中选单位的询价保证金。
若报价人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要求撤回报价文件,询价人有权拒绝退还报价人的询价保证金。
七、履约担保金
1.在收到询价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30天内成交人应向询价人提交履约担保并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2.履约担保的形式:保函(银行保函、财务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函、第三方担保公司保函)或现金保证金。
若采用银行保函,出具履约保证金的银行级别:成交人所在地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以上级别且具有相应担保能力;
若采用财务公司保函,财务公司应属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国有财务公司且经合同签订人认可;
若采用保险公司保函或第三方担保公司保函,应经合同签订人认可;
若采用现金,成交人应从其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一次性转入合同签订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3.成交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询价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
4.在项目实施完成合同工作内容并经业主验收合格后30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成交人。
5.履约担保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版本)履约担保的格式。
八、
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9: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