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贵州华电福泉坪上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期数字工程EPC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道坪镇。
2.2项目规模:1200MW(4×300MW)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本项目计划于 2026年2月10日开工(以实际签发开工令为准),至2030年12月31日。项目建设期内,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数字工程一体化平台、智慧工地及智能建造系统的开发与试运行;数字工程指挥中心建设须在业主营地主体完工后启动,并于3个月内完成(含试运行)。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后进入运维期,直至坪上抽蓄工程全部投产。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软件产品-建设期数字工程EPC(CHDTDZ137/17-WL-00901):贵州华电福泉坪上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期数字工程EPC。坪上抽蓄数字工程建设核心内容为一平台(数字工程一体化平台,作为数字工程主要呈现及交互界面)、一中心(数字工程指挥中心,作为数字工程实体化管控环境)、二系统(智慧工地系统、智能建造系统,作为数字工程主要应用),配套开展5G定制网服务、系统融合、接口开发与硬件适配、系统运维、科技奖项与知识产权申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软件产品-建设期数字工程EPC】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CMMI3 级及以上资质、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CS)二级及以上资质、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ITSS)三级及以上资质。
9.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招标人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2-24 14:08到2025-12-31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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