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2,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清涧分局关于清涧县重型货车尾气排放路检路查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72,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2,8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在清涧县辖区内配合开展路检路查工作,对重型货车尾气排放进行检测,提供检测报告,编制检查清单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2,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清涧分局关于清涧县重型货车尾气排放路检路查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清涧分局关于清涧县重型货车尾气排放路检路查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至 2025年12月3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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