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招标内容:全市行政用车、生产用车维修。拟分为7个标包招取8个定点维修厂。各标包详情如下:
|
标包 |
标包区域 |
车辆数量(辆) |
中标供应商数量(个) |
服务单位 |
|
1 |
福田 |
125 |
1 |
福田局、综合办、机要局、渠道部 |
|
2 |
龙岗 |
30 |
1 |
龙岗局 |
|
3 |
龙华(含光明区) |
34 |
1 |
龙华局 |
|
4 |
罗湖(含盐田区) |
64 |
1 |
罗湖局、大客户中心、客服中心、邮政业务部 |
|
5 |
南山 |
41 |
1 |
南山局、前海局 |
|
6 |
坪山(含大鹏新区) |
14 |
1 |
坪山局 |
|
7 |
宝安 |
112 |
2 |
市趟班、物流、宝安、邮区中心 |
本次采购仅涉及标包6。
5、采购预算
450.16万元/年(含税),合同有效期两年。
|
标包 |
标包区域 |
预测年费用(含税金额) |
|
6 |
坪山(含大鹏新区) |
179467 |
6、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6)投标人服务场所位于深圳市内,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二类或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或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需包含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且为二类维修或以上)(提供备案证明材料),其中标包7(宝安)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经营项目需具备“大型货车维修”。
(7)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个大于800平方米(含)车辆维修服务点,厂房地址需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内的地址一致。须提供厂房租赁合同(租赁人为投标人或法人)或房产证明文件(业主为投标人或法人)。
7、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116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