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融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车险承保系统2025年运维服务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中国融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车险承保系统2025年运维服务项目(编号:gkbz2025122300022)已具备采购条件,经中国融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 车险承保系统2025年运维服务项目 | 车险承保系统2025年运维服务项目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
服务地点位于: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规定)。
其他:
(1)采购类型:服务类。
(2)采购规模:98万元(含税),最终以实际发生金额据实结算。
(3)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数量人1名。
(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总价最高限价:98万元(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应商总价及单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5)服务范围:对车险承保系统、车险核保系统、车险规则引擎系统车险移动服务平台、车险移动核保等系统进行持续运维,运维内容包括系统日常巡检、系统故障处理、数据异常处理、数据质量检核与治理、性能优化、安全事件响应、配合监管报送、用户使用支持及培训等工作。本项目运维服务范围均为已建信息系统。。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国内具有与招标所需服务同等质量的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包括审计意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涵盖2025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内资信证明。
(3)纳税情况: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银行缴费凭据或税务主管单位出具的完税证明、社保主管单位出具的社保证明),
(4)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
(5)信誉要求: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标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6)分包转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
(7)其他情形: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5-12-24 12:00:00起至2025-12-28 12:00:00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