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及活化利用项目(津湾广场一期)EPS电源柜及其配件更换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43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城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及活化利用项目(津湾广场一期)EPS电源柜及其配件更换工程,包含55台EPS电源柜及其配件的拆除及清运,EPS电源柜及其蓄电池、变压器、逆变器、操作面板等配件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及活化利用项目(津湾广场一期)EPS电源柜及其配件更换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E1200005152017608)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及活化利用项目(津湾广场一期)EPS电源柜及其配件更换工程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4.投标人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加盖公章);由被授权委托人参加,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签章)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12月23日09时00分 --- 2025年12月29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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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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