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南宁人工智能低空物流应用中心(一期)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1.2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78亩,科研用地30亩,物流仓储用地248亩。预计总投资约7.09亿元,拟建设”一平台两中心",即:高速智运平台、高速干线物流运营中心、低空多场景运营中心。总建筑面积约10.8万m,其中,高速智运平台面积约2.8万㎡,高速干线物流运营中心6.1万㎡、低空多场景运营中心1.9万m”。项目致力于成为立足南宁、辐射广西、链接东盟的新质物流枢纽标杆。以"新质生产力"为核心驱动力,深度融合人工智能(I)、低空经济、新能及自动驾驶等前沿技术,聚焦人工智能在物流和低空多场景中的集成和应用,打造全国领先、链接东盟的暂能无人机物流枢纽。
1.3采购人:广西交投低空物流有限公司
1.4采购内容:南宁人工智能低空物流应用中心(一期)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委托服务,包括完成报告书编制、评审、上报并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通过,并配合技术交底、技术咨询等服务。服务成果需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文本、附图、电子光盘壹张、评估备案登记表等审批所需的其它申请材料,由中标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报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提交采购人使用。随时应采购人要求,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技术业务问题提供后续咨询服务。
1.5服务成果要求:
1:5.1成果须符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DB45/T 382-2006)等文件规定,以及国家其他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等要求。
1.5.2成果内容须基于数据可靠、预测模式及参数选择合理、结论观点明确,客观可信、语句通顺、条理清楚,附有评价资格证书、报告书的署名等信息。评估成果按广西区国土资源厅有关规定进行技术审查,并由乙方负责按有关规定报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提交甲方使用。
1.6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获得该项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通过止。
1.7项目实施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开发区五合片区南宁东收费站南面,位于南宁主城区与东部产业新城(伶俐-六景片区)的衔接节点,南宁市青秀区天合路南侧。
1.8采购控制价上限:本次服务项目采购上控价费用为6万元,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2.1服务商应完整提供所规定的全部资格审查材料并按规定盖章和签署。服务商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架构,是在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机构,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服务商应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资质等级:甲级)。
2.3服务商需提供拟投入主要人员汇总表,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且国资业务负责人5年内无任何不良记录(包括违法犯罪记录、收到行政处罚、行业惩戒、行政监管等),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执业经验。
2.4服务商应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近三年)在广西省内至少完成过1个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服务的业绩证明材料(含该项目对应的合同(已签订))。
2.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gov.c)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人有权核查供应商信用情况,若在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gov.c)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其资格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查询发现成交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2.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i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
2.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报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否则均视为无效报价。
2.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服务商,请于2025年12月23日17:00起至2025年12月26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6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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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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