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J(请登录)
三、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芦溪县分公司食堂物资零星购买项目
四、采购内容:
包1:食堂物资采购服务,范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芦溪县分公司;详见技术规范书。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为 27万元(含税)/两年,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本项目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限制投标情形:
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投标人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西邮政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人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江西邮政辖内合同。
(以上1-6投标人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
(三)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1.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缴纳近半年任一个月税收(增值税,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社保的凭证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注册时间未满半年的,提供缴纳注册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税收、社保的凭证。】
(五)供应商须承诺:(1)采购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2)投标人承诺成交后按采购方要求就本项目服务费开具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正规发票;(3)成交后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转包和分包。【投标人逐项出具承诺书】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投标人出具非联合体投标申明函】
(七)供应商应具有由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 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