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东站XDZQ-3标段项目,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西安至十堰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595 号)文件和《国铁集团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西安至安康铁路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0〕577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铁集团+陕西省+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东站XDZQ-3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业主)为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站改扩建工程指挥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中铁二十局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东站XDZQ-3标段位于西安市境内,标段线路长度8.19km。主要工程有:站场路基工程4.53km,双线特大桥3057.84延长米,单线特大桥4126.87延长米,框架桥1755.38顶平米,涵洞1835.54横延米。生产房屋78931.25m2及附属工程;生产附属房屋26205.72m2;给排水70.66km。项目工期为2022年12月10日到2025年12月9日,总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的期限2年。
2.2采购内容
物资材料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物资需求、包件划分一览表。
2.3采购方式
采用铁建云链公开询价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3.1.2生产能力
产品生产商须具备本项目工程所需产品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
3.1.3财务能力要求
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3.1.5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因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在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人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3.1.6发票要求
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人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参与投标;投标人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纳入世行制裁名单,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4.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法。
5.询价文件的获取
2025-12-24 12:00至2025-12-27 12: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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