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瑞宝街道办事处安全服务项目
(二) 项目编号:GZCF
(三) 项目类别:其他服务
(四) 采购内容:详见采购人需求(确定一家供应商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进行定点议价)。
(五)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4960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 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七) 需要参照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按格式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按格式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按格式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格式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文件“响应文件格式”章节)。
(五)本采购项目规范编制等服务,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文件“响应文件格式”章节)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 磋商登记及购买磋商文件的时间
(一) 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 2025年12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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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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