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概况 | |
| 龙口市康源水务有限公司第四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龙口市康源水务有限公司第四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龙口市康源水务有限公司第四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 |
| 5、预算金额:583.95万元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含不限于独立设计和制造设备的能力),开标提供承诺书;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污泥处置单位须持有生态环境部门审核通过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批复;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环评内容须涵盖污泥干化及焚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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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请登录) |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12-30 16: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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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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