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6年第一采油厂井筒防蜡服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有效解决水敏性很严重或者是存在连抽带喷的结蜡井的生产问题,采油厂寻求到化学方式井筒清蜡措施,下步计划将这部分井的井筒清蜡工作量整体外委,从而在不影响产量的情况下,有效解决水敏性很严重或者是存在连抽带喷的井的清防蜡工作需求。估算金额:116.6万元(含税)。
2.2招标范围:最高限单价:1015元/井次(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率6%)。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4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5实施地点:大港油田第一采油厂。
2.6服务要求: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油井生产资料,根据该井原油物性特点,配比所需药剂用量及浓度,服务过程中使用的药剂需使用为非危化品和油化剂,按《油气和新能源分公司油田化学剂质量管理办法》和《油化剂及原油质量管理“八不准”禁令》的通知标准执行,需在合同签订前向需方提供有效的质量认可证明文件,并提供具备国家认可实验室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通过向井筒内加入药剂,确保油井正常稳定生产,杜绝蜡卡蜡堵抽油泵情况发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有1名现场操作人员,具有井控培训合格证、HSE培训合格证、pS防护培训合格证,提供相应证书。如不具备,则承诺中标后15日内,相应人员取得以上所有证书,提供承诺书,如不能做到承诺,则按照中石油相关失信管理办法执行。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和盖章)。成立日期晚于2025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9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6年1月4日8时45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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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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