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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电子政务外网一网多平面建设与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2-24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新泰市电子政务外网一网多平面建设与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新泰市电子政务外网一网多平面建设与运维服务项目,不划分标包,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交付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完成项目所需的相关建设工作。

服务期限: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建设验收合格后提供12个月的运营维护服务

备注:本项目采取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5(含)次(包含首签合同),合同延续后服务质量及成交单价不做调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鲁财采【2019】39号转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或组织,具备有效的经营凭证及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磋商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2.3、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 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 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 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

2.4、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后审。

三、获取磋商文件

(请登录)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开启)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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