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人名称:扎赉特旗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兴安盟金风200万千瓦风电制绿氢示范项目(二期25万千瓦)调相机及附属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1.3 项目概况:
兴安盟金风200万千瓦风电制绿氢示范项目二期25万千瓦风电项目规划安装30台风力发电机组(其中25台8.34MW风机,5台8.3MW风机),根据风机位置分布、升压站位置等情况,共设计7回集电线路,新建35kV集电线路总长度为87.976km,其中双回架空线路路经长35.719km,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27.814km,电缆线路路径长24.442km。风力发电机出口电压为 1.14kV,经电缆引接至机组升压变低压侧,通过机组升压变(箱变)升压至 35kV,再通过7回35kV 集电线路送入一期已建成的220kV升压站的35kV母线。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地点:(请登录)
1.6 交货地点:风电项目220kV升压站内。
1.7 交货期要求:
设计图纸交付时间:2026年3月15日;
土建施工时间:2026年3月15日--5月15日(具备交安条件);
设备交货时间:2026年5月15日(具体以发包人排产单为准);
设备安装调试时间:2026年5月15日--7月15日(设备到货后两个月内完成站内设备安装及调试);
设备带电及与电网联调时间:2026年7月30日(以本项目倒送电及电网要求时间为准)。
最终工期以协议签订或施工阶段发包人项目部要求为准,如因非自身原因影响相关并网调试、试验等工作计划可顺延。
说明: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整体工期要求,并结合自身内、外部资源配置情况,制定完善的工程建设计划,对于项目关键节点应予以明确并提供保证措施,不得影响项目倒送电及电网政策要求投产时间。
2、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的工程管理、设计及组织评审、采购及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技术服务、定值整定、分部调试、机网联调;配合机组整套启动调试、协助完成运行检修规程编制、直至达标投产和工程创优的配合工作。其中调相机成套装置主要组成部分(包含但不限于):调相机本体、冷却系统、润滑油系统、励磁系统、SFC启动系统、调相机变压器、机端母线、10kV配电装置、0.4kV站用电系统、控制及操作电源系统、DCS系统、继电保护及调度自动化、同期及对时装置、计量及测量装置、监控系统、电缆及附件、预制舱等。所有设备及材料(含需要接入升压站及主控室(一次、二次、通信、保护)、消防等)。
提供整个调相机项目的初设、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可研资料视当地电网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调试、质监、整套启动、竣工验收、试生产考核并解决因设计原因引起的修改等服务;组织或参加设计联络会;配合报规技术服务及提供所需资料,并按照业主(招标方)要求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
本工程所需所有的地基试验;含规划、方案、各阶段设计(可研资料视当地电网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提供)、效果图、提供业主报规所需资料;临时工程的配合工作;工程设计的总体协调和设备供货商的设计接口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2 质量标准: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银行资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没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问题。
3.1.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存在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且未被撤销的、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查询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情形。
3.1.7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被列入黑名单,或者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或者在企业诚信中有不良记录,或者在个人诚信有不良记录的情形。
3.1.8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查询网址为: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是对通用资格要求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3.2.1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2.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
3.2.3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套容量30Mvar及以上的调相机本体或成套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2.4需提供调相机主机型式试验报告。
3.2.5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月7日18:00时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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