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坦桑尼亚母万扎城市供水项目
2、采购范围: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原材料、生产加工、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供货、包装、运杂(运输至合同指定的国内港口费用,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技术服务费(含设计、生产制造、出厂前的检验和实验等)、缺陷责任期的服务以及过江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税金等其他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市场浮动、环境、安全风险等全部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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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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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线 |
0.6/1kV,1Cx1.5mm2 |
m |
5100 |
CU PVC/SWA/PV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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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线 |
0.6/1kV,1Cx2.5mm2 |
m |
3300 |
CU PVC/SWA/PV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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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线 |
0.6/1kV,1Cx4mm2 |
m |
600 |
CU PVC/SWA/PV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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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缆 |
11kv (1Cx70mm2) |
m |
330 |
CU XLPE/SWA/PV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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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缆 |
33kv (1Cx70mm2) |
m |
230 |
CU XLPE/SWA/PV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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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缆 |
0.6/1kV,(1Cx300mm2) |
m |
3600 |
CU XLPE/SWA/PV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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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电缆 |
0.6/1kV, (3Cx185mm2) |
m |
864 |
CU XLPE/SWA/PV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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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电缆 |
0.6/1kV,3Cx4mm2 |
m |
161 |
CU XLPE/SWA/PV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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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电缆 |
0.6/1kV,4Cx2.5mm2 |
m |
279 |
CU XLPE/SWA/PV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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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电缆 |
0.6/1kV,4Cx6mm2 |
m |
134 |
CU PVC/SWA/PV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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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电缆 |
0.6/1kV,5Cx10mm2 |
m |
37 |
CU XLPE/SWA/PV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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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电缆 |
3×6mm² 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缆 |
m |
56 |
用于水库总配电箱到加氯间的供电,其结构设计能满足户外 / 埋地敷设的机械防护、防腐蚀及电气安全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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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电缆 |
12×1.5mm² 信号 / 仪表电缆 |
m |
90 |
12 芯 ×1.5 平方毫米 信号 / 仪表电缆,从液位传感器 / 变送器连接至 MCC-04 电机控制中心,用于远程显示低液位和高液位报警(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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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电缆 |
8×1.5mm² PVC/SWA/PVC/ 铜电缆 |
m |
90 |
用于远程急停装置供电的 8 芯 ×1.5 平方毫米 聚氯乙烯绝缘 / 钢带铠装 / 聚氯乙烯护套 / 铜导体电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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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电缆 |
4×16 mm² 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缆 |
m |
150 |
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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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5021 |
备注:
(1)以上数量仅为参考数量,供应商产品生产前,所生产产品工程量要以项目部出具的书面工程量为准,采购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以项目部书面提供的工程量并且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详见附件《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4、交货时间:接到采购方排产通知后20天内,预计2026年01月28前交货,具体以排产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上海港车板交货。
6、质量技术要求:满足项目主合同技术条款要求,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符合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及现场调试要求,报价厂家需要提供:英文厂家简介、英文ISO证书、产品说明书或规格参数表等相关资料。质保期为现场验收完成后一年。
7、付款方式:
7.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汇票
第一次付款: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30%。本合同生效日期起15天内,采购方在收到供货方提交的合同总额30%预付款保函及合同总额10%履约保函,采购方审核无误后30天内,向供货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供货方按约定工期出厂交货后,预付款进行冲抵合同采购款。
第二次付款:发货款为合同总价的40%。货物在发货前,采购方3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货物价的40%。
第三次付款:验收款为合同总价的25%。货物运抵国外项目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供货方按照采购方相关要求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向供货方支付该批货物价的25%。
第四次付款:质保金或质量保函为合同总价的5%,质保期满(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货到现场24个月,以先到为准),向供货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如质量保函在验收款支付前提供,可随验收款一并支付。
7.2质保期内,成交人应对所提供的的全部产品因生产制造、材料的缺陷等供应商原因引起的任何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负责。
7.3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系采购方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因供货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延迟,则采购方付款时间顺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证书),具有本公司出具的该采购项目中所有产品检验检测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投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
供应商应具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2024年)的业绩合同不少于3份,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2月23日14: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询比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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