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三峡能源贵州省安龙县兴隆镇100MW风电场EPC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工程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洒雨镇、龙广镇和新桥镇。
3.项目简介:三峡能源贵州省安龙县兴隆镇100MW风电场EPC总承包项目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洒雨镇、龙广镇和新桥镇,由三峡新能源安龙发电有限公司作为业主投资建设,河南城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担任监理单位。该项目由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与水电九局组成联合体中标,采用 “设计-采购-施工”的EPC总承包模式。项目拟安装风机18台容量为5.56MW ,叶轮直径为200m的风电机组。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在汇集本工程 100.08MW风机电力后,以1回110kV送出线路接入至 20kV安龙变电站。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混凝土涵管 |
Φ300mm |
m |
30.00 |
|
|
2 |
混凝土涵管 |
Φ400mm |
m |
20.00 |
|
|
3 |
混凝土涵管 |
Φ500mm |
m |
20.00 |
|
|
4 |
混凝土涵管 |
Φ600mm |
m |
30.00 |
|
|
5 |
混凝土涵管 |
Φ800mm |
m |
30.00 |
|
|
6 |
混凝土涵管 |
Φ1000mm |
m |
140.00 |
|
|
7 |
混凝土涵管 |
Φ1200mm |
m |
50.00 |
|
|
8 |
混凝土涵管 |
Φ1500mm |
m |
30.00 |
|
|
合计: |
350.00 |
2.1技术要求
2.1.1混凝土涵管所用原材料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XG2-2015)、《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的要求。
2.1.2混凝土涵管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满足《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
2.1.3强度试验结果评定以《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为准;
2.1.4以上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如已修订,均以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
2.2 原材料要求
2.2.1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要求采购选用原材料,并自行抽样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2.2.2供应商须保持完整的混凝土涵管生产记录、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进场检验等资料。
2.3质量应负终身责任
2.3.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各项性能参数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保证销售的货物技术标准均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2.3.2供应商所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但并不免除供应商对所供材料质量负终身责任,供应商所供货物因质量问题而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3.3供应商对所供货物质量应负终身责任。
3.计量方式
3.1混凝土涵管数量按米计算。采用现场实测计算米数方式进行复核。
4.报价
4.1本次竞价单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及过路过江过桥费、安全费、装车费、售后服务、税金(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合理利润、管理费、代理费(若有)、交付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测费用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以固定单价报价,在供货期间无论市场发生价格涨跌价格均不予调整,风险双方各自承担;
4.2本次招标不接受不平衡报价,将对单价和总价进行对比分析。
三、交货时间
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按照采购人计划开始交货。
四、交货地点
(请登录)五、付款方式(1)结算方式:按月结算,货到现场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15日双方对账结算,3日内开具该批货物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到采购人项目设备物资部核对。
(2)支付方式:每月对账结束后供应商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后,采购人办理付款流程,30日内支付本期结算货款比例的90%,以此类推;项目所有混凝土涵管供货完成,支付至累计结算金额的97%;剩余的3%作为质保金,项目道路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结算货款的100%。(注: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开具足额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
(3)供应商同意采购人通过转账支票、银行电汇、供应融资、电建融信通、云信、E信通、云链、航信等方式支付货款,采用承兑汇票支付时,贴现费用及供应融资方式等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所有款项支付前15天供应商必须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采购人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税率3%。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提交付款资料不全或延迟提交的,采购人支付时间相应顺延,但供应商必须保证正常供货。供应商必须严格遵照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以自身名义向采购人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开票信息有误、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认等原因导致无法认证的,供应商应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税收法规与税务机关相关规定,或不符合合同约定,采购人有权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价款中扣除因无法将发票作为进项抵扣而多承担的税费金额作为补偿。
(5)若因建设单位资金调配等原因,导致采购人延误支付约定的支付款项,供应商应给予采购人30个工作日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贵司违约,宽限期内不计利息。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文件上传前须通过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参与报价。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报价文件无法上传,责任自负。
2.供应商是制造企业的,应是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企业资质证,产品应取得国家授权或许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开户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证书等)。
3.供应商是代理商的,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项目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2条中相关要求。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本次竞价允许制造企业和代理商同时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制造企业授权书。
5、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七、其他
1.供应商的产品须满足该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要求,如气候、海拔高度等。
2.供应商能完全满足竞价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3.按照合理低价的原则选择中标方。当第一中标方信誉、供应能力或产品质量不能满足招标方要求,可能影响或已经对招标方造成影响时,招标方可以立即启用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
4.采购方在货物交接时对货物的标号、数量、随车资料当场查验核实,并将验收情况记录签字。如对货物有异议的,采购人有权当场拒收。采购方有权要求对每批货物进行质量复检,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采取补救处理措施,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并赔偿采购人的经济损失;
5.如双方对于供应商提供货物的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双方同意委托双方认可的机构进行鉴定;
八、投标保证金
1、形式: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16:00
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12: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