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柯城生态工业园基础设施配套提升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已由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302-330802-04-01-819046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衢州市柯城区生态工业服务中心,招标人为 衢州市柯城区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柯城区生态工业园区凤凰山区块。
2.2 投资估算(或概算):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亿元,其中建安费约8.1亿元。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约为200亩,总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31万平方米,地下面积约1万平方米;建筑最高38.4米,最大横跨12米,最大单体35000平方米。拟建设生产厂房、配套用房等。配套建设道路、强弱电、给排水、消防、绿化、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及其他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具体包含以下内容,完成本工程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施工配合、参与各类验收,负责审核竣工图并盖章确认等相关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及其他相应配套的零星工程等所有专业设计工作。提供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技术标准及合同要求的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纸质和不设保护的DWG格式及PDF电子版图纸。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根据合同约定指派驻场设计代表;设计人应提供的其他服务(包含基坑方案、日照分析、节能评估等)。
2.5 设计服务期限:45日历天【中标通知书签发后10日历天内按招标人、有关专家和管理部门的意见完成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直到方案通过;方案确认通过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并按招标人、有关专家和管理部门的意见,完善初步设计,直到完成初步设计批复或审查;初步设计批复或审查通过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报图纸审查,直至审查合格。】
2.6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 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资质(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 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
□3.2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浙江省以外设计单位须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6项目班子人员数量及资格要求:(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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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岗位 |
资格条件 |
人数 |
|
1 |
项目负责人 |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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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筑专业设计人员 |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
1 |
|
3 |
结构专业设计人员 |
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1 |
|
4 |
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 |
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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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气专业设计人员 |
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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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暖通专业设计人员 |
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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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造价专业设计人员 |
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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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景观专业设计人员 |
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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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以上所有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2、证明材料为注册证书的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提供电子证书或纸质证书等材料,职称证书为各行业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职称证书。 3、项目班子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为其连续6个月及以上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盖有电子章的网上打印件扫描件),项目班子人员社保由投标人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的也予以认可,缴纳证明中未明确表示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项目组成人员中不得有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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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 年07月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 录。
3.10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 定标方式
☑5.1 采用评定分离。
□5.2 不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 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6.3 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 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 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1 月 13 日 08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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