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5年沧州市治超非现场检测设备及货运源头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预估金额为9665901.03元人民币(不含税)。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5年沧州市治超非现场检测设备及货运源头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所需的相关供货及软件开发服务要求。
1.3.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包,各标包拟确定1名中标人,份额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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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预估金额(元,不含税) |
推荐中标单位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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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治超称重设备及配套、调测服务、安装及运输 |
7977221.79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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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称重软件 |
1433962.2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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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指挥中心平台 |
254716.98 |
1 |
注:投标人可同时参加3个标包的投标,但不可兼中,如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包均综合排名第一,则优先被推荐为预估金额高的标包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已被推荐为某标包的中标候选人后,则不再被推荐为其他标包的中标候选人。
1.4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完成相关供货运输要求并验收合格。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完成相关软件开发服务并验收合格。售后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招标人提供不少于36个月的免费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服务地点:按招标人要求。
1.5.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投标人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各标包分项单价限价如下:
标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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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元,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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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治超称重设备及配套 |
712296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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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调测服务 |
76981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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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装及运输 |
84445.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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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97722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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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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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元,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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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称重软件 |
1433962.26 |
标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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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元,不含税) |
|
1 |
指挥中心平台 |
254716.98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标包一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其中(接入交换机、中心核心交换机、路由器、台式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进网试用批文或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显示“正常”的查询截图,如正在办理电信进网许可证的则需提供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承诺书及受理通知书、电子回执单等有效证明材料。
2.1.4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2人的服务团队,其中包含至少一名项目负责人、一名技术人员。
以上人员须提供人员有效期内的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2025年1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以上证明文件缺一不可,所有人员不得兼职、不得重复,否则涉及人员无效。
2.1.5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6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9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标包二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2人的服务团队,其中包含至少一名项目负责人、一名技术人员。
以上人员须提供人员有效期内的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2025年1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以上证明文件缺一不可,所有人员不得兼职、不得重复,否则涉及人员无效。
2.1.4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5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包三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2人的服务团队,其中包含至少一名项目负责人、一名技术人员。
以上人员须提供人员有效期内的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2025年1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以上证明文件缺一不可,所有人员不得兼职、不得重复,否则涉及人员无效。
2.1.4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5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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