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或“甲方”)拟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为甲方提供2026-2028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服务。
二、响应人资质业绩要求(不满足条件为不合格响应人)
1.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响应人须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响应人在参加本次响应前的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工作受到相关行业、相关单位等行政处罚,且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截图或报告应体现完整清晰的相关信息内容,需加盖公章)。
4.未被采购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三、响应人的工作范围及要求
1.保险期限:3年,预计为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具体起算时间以保单生效期限为准。
2.项目要求:为甲方制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方案,包括但限于以下内容:
2.1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主险)。响应人的保险责任应包括:突发意外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突发自然灾害导致环境污染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清理承保区域内(保险地址内及外围五公里以内的范围)的污染物费用;污染救助费用;与保险事故直接相关的法律责任(法律费用)。
2.2附加险。响应人的保险责任应包括:附加疏散人群费用、附加盗抢责任保险。
3.响应人收到本项目成交通知后不得将本项目转让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履行。
四、竞争性谈判资料(报价单)须在2025年12月25日17:00前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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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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