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售卖截至时间:2026-01-05 17:00:00
(河南公司)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 号机组主辅网
DCS 系统自主可控一体化升级暨智能运行优化系统改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公司)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 号机组主辅网DCS 系统自主可控一体化升级暨智能运行优化系统改造已由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WH01-202601-SG04
2.2 项目名称:(河南公司)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 号机组主辅网DCS 系统自主可控一体化升级暨智能运行优化系统改造
2.3 建设地点: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4 建设规模:1260MW
2.5 计划工期:需结合机组检修进行DCS 系统自主可控改造,工期紧张,交货进度及施工工期如下:4 号机主机改造:计划2026 年03 月份进行A 级检修,预计工期55 天,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2026 年02 月28 日前所有物资(含公用系统、空压机系统)到达招标人仓库,2026 年03 月01 日4 号机具备开工条件,工作票开出后35 天内完成所有改造、接线、调试、试验工作,具备系统投运条件。3 号机主机改造: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2026年09 月01 日前所有物资具备到达招标人仓库的条件,2026 年09 月01 日前3 号机具备开工条件,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工作票开出后25 天内完成所有改造、接线、调试、试验工作,具备系统投运条件。辅网改造: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供热首站、供热水处理、污水处理站、氢站、厂外中水、弱酸、4 号机组精处理及再生系统、4 号机组除灰、除尘系统设备于2026 年02 月28 日前所有物资到达招标人仓库,2026 年03 月01 日具备开工条件,工作票开出后35 天内完成所有改造、接线、调试、试验工作,具备系统投运条件。其余1、2、3 号机组精处理及再生系统、除灰系统、除尘系统、一期除渣系统、水处理系统、二期中水、二期供热等设备于2026 年03 月31 日前所有物资到达招标人仓库,2026 年04月01 日具备开工条件,工作票开出后180 天内完成所有改造、接线、调试、试验工作,具备系统投运条件。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 号机组主机、辅网DCS 改造项目,属于EPC 总承包项目,涵盖设计、设备生产、设备供货、出厂验收、逻辑组态、技术培训、拆接线单体调试、设备联调、DEH 系统调试、ICS、智能监盘、自启停控制、干湿
态转换全程协调优化、AGC 优化、一次调频优化、安全防护、LED 屏升级改造、PLC 改DCS控制、工程师站电子间装修等以及所有项目设备的施工,出具单体调试报告以及原有设备的拆除、转运等所有工作,增加一套最小系统,需涵盖所有IO 信号。具体为:完成3、4 号机组主机DCS 控制系统、DEH 控制系统、ETS 系统、FSSS 控制系统、公用系统、辅网系统(除尘系统、除灰系统、精处理系统、水处理系统,水汽站,加药、加氧、供热水处理、中水、弱酸、氢站、污水处理站、厂外中水、供热首站、空压机系统、预留二期供热改造IO 点位)等统一进行自主可控改造、安全防护,改造后DCS 系统、公用系统需恢复与SIS 系统通讯,辅网系统需增设SIS 画面及通讯、北斗校时,配套附属的工程师站及操作员站等。完成集控室LED 升级改造;并对主机、辅网工程师站和电子间进行装修,主辅网远程站进行简装以及集控室大集控装修配合工作。3、4 号机组主辅网DCS 系统自主可控一体化升级暨智能运行优化系统改造涉及的所有软、硬件(含软件授权)和材料的设计、供货;DCS 改造相关的设备拆除和安装施工(包含旧设备的拆除、转运,新设备的搬运、安装、电缆敷设、接线、防火封堵等)、逻辑组态和画面组态(主机、辅控、ICS 等);DCS 系统和设备调试和消缺、现场测点传动、技术培训、图纸资料等全部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20 年12 月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 台套单机容量600MW 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主机自主可控DCS 系统改造业绩(其合同范围应同时包含DCS 设计、逻辑(或组态)、供货等;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及技术协议扫描件,至少应包括合同首末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盖章页和证明业绩要求的相关信息页),且以上两个自主可控DCS 系统改造业绩中至少有1 台套DCS 系统投运或竣工满2 年(投运或竣工满2 年业绩须提供由最终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可以是验收证明或竣工报告或投运报告等,同时需提供甲方联系方式以便招标方核查)。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 项600MW 及以上等级机组DCS 系统整体改造的项目经理业绩经验。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及技术协议扫描件,至少应包括合同首末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盖章页和证明业绩要求的相关信息页。投运或竣工满2 年业绩须提供由最终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可以是验收证明或竣工报告或投运报告等,同时需提供甲方联系方式以便招标方核查。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6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7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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