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明溪县2025年水价改革维修养护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1408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采购标的一览表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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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主要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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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明溪县2025年水价改革维修养护提升改造工程 |
1项 |
181408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
详见第三章 |
采购人指定 地点 |
采购人指定时间 |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应以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人工、税金等一切费用。
3、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开标会,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以解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潜在投标人应于 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6日(节假日除外),08:3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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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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